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中提出的“加快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检查制度,促进职业院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要求,充分发挥教学质量评估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有效提高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2010年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首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构
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制定评估文件、统筹协调评估工作、检查验收评估结果等。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日常工作。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要成立市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负责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成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机构,负责本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省教育厅制订的《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简称《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2)由10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和79个三级指标构成,对影响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因素都给出了基本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是教育部门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进行管理、检查、评估的标准,也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教学改革与建设的重要依据。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要及时组织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认真学习《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学校严格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
三、严格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省教育厅制订的《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方案》(简称《评估方案》,见附件3)对评估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原则、组织实施的办法和评估结论的使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评估方案》,严格按照《评估方案》实施办法的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四、分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1.试点阶段。为了确保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2010年首先在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平顶山、濮阳等6个省辖市和河南机电学校、河南省工业学校、河南省轻工业学校、郑州工业贸易学校、郑州测绘学校、河南信息工程学校、河南省信息管理学校、河南省商务学校、河南省理工学校、河南省卫生学校等10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评估标准和办法。
2.全面推进阶段。在2010年开展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通过评估的导向作用,有效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五、向社会公布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结果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估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按照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学校排名,对评估不合格学校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办学资格。评估结果将作为评审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职教项目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为全面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创造条件。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和《评估方案》的规定,扎扎实实开展试点工作,为我省全面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希望通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有效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目标的实现,为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名单
2.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3.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方案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