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辖市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单位工作规范》(豫教职评[2010]24号)的安排,评估试点的自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复评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复评和抽查工作,特制定《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工作规范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附 件: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工作规范
根据《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单位工作规范》(豫教职评[2010]24号)的安排,评估试点的自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复评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规范专家组对教学质量评估的复评和抽查工作,保证复评和抽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专家组组成与职责
(一)专家组组成
对10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复评的专家组由教育厅委派,对6个省辖市教育局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复评的专家组由省辖市教育局委派, 对6个省辖市教育局的教学评估工作进行抽查的专家组由教育厅委派,到被评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专家组成员包括省职业教育专家、骨干教师和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业企业人员。
(二)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在对被评学校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考察,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系统分析,与学校充分交换意见,研讨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意见,共谋今后科学发展之路。
1.进校前认真研究被评学校自评材料,了解学校自评工作的情况,并从中提出重点考察项目和内容。按照评估指标有针对性地对被评估学校的自评情况进行分析,完成现场考察准备工作。
2.采用深度访谈等方法,对被评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现场考察。积极与学校进行交流与研讨,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系统分析,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建议和改进意见,并与被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3.通过科学分析和民主讨论,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逐项给予认定,并提出整体建议评估结论。
4.向省级评估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评估工作报告、建议评估结论和相关材料。
5.研究评估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完善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专家组组长职责
专家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专家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考察评估工作计划、日程安排,提出专家组分工建议、考察重点及注意事项,负责与学校联系协商有关事宜,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召集并主持专家组预备会议、专家组工作会议,交流情况,按照评估指标对各项指标评议,形成建议评估结论。
3.组织撰写考察评估意见,经专家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和主管部门通报。
4.组织撰写向教育厅提交的评估工作报告、建议评估结论及简要说明,并对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建议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全面负责。
5.负责专家组成员各项归档材料的审核、签收、封存。
(四)专家组成员职责
专家组成员根据分工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分析和考察,着重查找问题,探究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1.认真分析被评学校的自评材料,了解学校自评工作的情况。
2.依据对自评材料的分析,有针对性地对学校的教学工作状态进行探究,按照分工完成现场考察工作。
3.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经过认真讨论与分析,对照评估指标体系逐项给出评定结论,并给出总的评估结果。
(五)专家组成员分工
为了保证考察评估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专家组可根据被评学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分成若干个小组,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工。具体分组及工作任务由专家组研究确定。
二、专家组工作守则
1.专家组要对教育厅、被评估学校和建议评估结论负责。要自始至终维护评估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坚决排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注重了解实际情况,坚持讲客观证据,不凭感觉、感情、印象用事。
2.专家组成员在工作中既要严格坚持标准,又要持虚心态度。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不介入学校内部事务。在与被评院校交换意见时,应持坦诚、中肯的态度,尽可能具体地指出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3.专家组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不搞特殊化。
4.专家组内部讨论的意见及评语等要严格保密,不得向评估学校及其他人泄露。
5.专家组成员要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省教育厅以及评估学校的监督,努力改进评估工作。
6.与学校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评估任务。
三、专家组评估工作程序
(一)评估前准备
1.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及其它有关文件,熟悉《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的内涵。
2.充分了解学校的教学工作现状,对自评报告进行深入分析。
3.专家组进校前,首先要开好专家组预备会。在充分交流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对被评院校的初步判断,对工作日程和分工做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安排。
4.专家组组长提前草拟考察工作计划和具体的日程安排,提出分工建议、考察重点和注意事项,在专家组预备会议上讨论确定。每个专家根据分工制订个人工作日程安排。
(二)现场考察评估安排
专家组在深入分析学校的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确定现场考察的主要内容。现场考察以深度访谈为主,辅以其他方法,有针对性地对被评估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出分析和评价。现场考察时间不得超过2天,原则上应包括以下环节:
1.听取学校汇报
2.实地考察
3.专业剖析
4.意见反馈
专家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考察做具体安排。
四、现场考察的方法和要求
现场考察主要通过深度访谈的方法。每位专家要结合分工广泛开展深度访谈。访谈对象可以是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学生等,可以单独访谈,也可以召开座谈会。访谈前,专家要拟好访谈提纲,写明访谈目的和访谈要点,以提高访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评估过程中遇到疑问,也可随机走访和访谈。访谈结束填写专家访谈记录表(附表1)或座谈会情况记录表(附表2)。
专家组在深入广泛开展深度访谈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实地考察:有针对性地对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校园文化、教学秩序、教风、学风、校风、教师教研和学生课内外学习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以获得相关信息。
2.专业剖析:专家组和学校共同选定学校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剖析,剖析专业的数量和方法由专家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专业剖析结束填写专业剖析情况记录表(附表3)。
3.查阅资料:在分析学校的自评报告基础上,若信息量不够,可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对学校材料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地方,可请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做进一步解释,或通过其他方法予以澄清,为分析和解决问题创造条件。
五、评估指标评定
1.专家个人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在对学校自评报告的剖析和深度访谈、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现场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各项评估指标给出评估结论的建议等级(ABCD)。
2.专家组在汇总专家个人对各项评估指标给出的评估结论建议等级的基础上,形成评估结论。(附表4)。
六、评估意见及反馈
(一)意见形成
在考察评估工作结束前,要经专家组集体讨论形成对被评学校的考察评估反馈意见。专家组成员要遵循“定量用数据,定性用事实”的原则,将学校自评报告的数据与现场考察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在专家组成员汇报基础上,经过民主讨论,专家组形成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和建议评估结论。反馈意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主要采用的考察方式和主要工作过程,以说明评估的完整性。
2.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简要描述学校的发展状况,着重反映学校对评估的重视程度,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对评估的态度,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情况和成果。
3.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成绩。要肯定学校教学改革和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指出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特点。评价意见不要只是一般的赞扬和肯定,应有明确的定性评价用语,并体现层次性和促进学校继续保持和发扬长处的针对性,避免形式主义。
4.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这是反馈意见的核心。要准确抓住影响学校改革发展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探究问题原因,进行深度分析,避免成为表面现象的罗列。改进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并对学校的整改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5.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
考察评估意见应注意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全面性、简明性,字数在2000字左右。做到客观、公正,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真正反映被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既要考察教学效果,又要注重教学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
(二)意见反馈
专家组长代表专家组在考察评估情况通报会上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评估意见(不宣布建议评估结论),各位专家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并听取学校和主管部门的意见。
七、注意事项
(一)专家组成员要坚持评估原则和要求,以平等的身份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学校评估。
(二)专家组成员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诊断被评学校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与被评学校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三)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对有碍评估工作公正性、严肃性的不正当做法,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部门反映。
八、上报存档材料
(一)考察评估工作报告
在专家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各位专家意见,形成提交省教育厅的考察评估工作报告,其主要内容一般可包括以下六个组成部分(前五个部分与“考察评估反馈意见”同):
1.考察评估工作概况
2.对学校评估工作的总体印象
3.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成绩
4.学校教学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原因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5.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
6.建议评估结论
(二)相关资料
1.专家访谈记录表(附表1)
2.座谈会情况记录表(附表2)
3.专业剖析情况记录表(附表3)
4.专家组表决结果汇总表(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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