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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通知

2012-02-07 11:26:26  来源:本网站  点击: 次     编辑:fyl    字号:

省直有关厅局,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着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有效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职研〔2011〕245号)精神,我厅于2011年度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在省、市两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和参评学校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参评学校自评、专家组复评和抽查验收三个阶段的工作,评估工作顺利结束。参加教学质量评估的学校共计524所,结论达到优秀的学校222所,达到合格的学校292所,不合格学校10所(具体名单见附件);申请缓评的学校共计193所。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从整个评估工作的过程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深刻认识到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是引导学校更新教学思想和观念、推进教学过程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对照《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认真回顾总结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剖析了影响教学质量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达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教学质量评估目标。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评一次。评估等级达到优秀的学校在评审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中央和省财政支持的职教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参与任何省级职教项目的评审。拒不参加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学校其评估等级视为不合格。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评估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办学资格。申请缓评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我厅将在2012—2013两年的时间内,对达到办学年限要求的缓评学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希望各地、各学校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指导、督促学校进一步整改、提升,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的中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附件:2011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结果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教职研[201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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