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职成[2011]7号)要求,经报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同意,定于2011年10月24-25日在上海举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稳步推进建设计划实施,引导项目学校把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按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工作,以促进项目学校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会议内容
以规范文件为依据,部门解读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要求;以复核规则为基础,专家介绍编制技术和相关要求;以案例分析为切入点,代表研讨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的问题、经验和方法;研究推进项目学校落实重点建设任务的共建共享机制。
三、参加人员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立项建设学校的代表,主要是列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公示名单的学校校长和参与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编制工作的核心成员。
四、工作安排
培训班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承办,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和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协办。
五、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4日-25日,23日报到。
地点:上海华亭宾馆(漕溪北路1200号)。
六、组织报名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本省(区、市)相关人员参加。每所学校限报2人,并于10月19日前将培训班回执(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培训地点:上海华亭宾馆
七、费用和缴纳方式
人民币1800元整/人(现金支付)。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1.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赵立文
电 话:010-66097867
专用邮箱:GJSFX@moe.edu.cn
2.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联 系 人:张紫芳
电 话:18918700325
电子邮件:zhangzf@shitac.net
九、注意事项
会务组不安排接站,请各位自行前往报到地点,详细路线说明见附件2。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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