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职教攻坚计划顺利推进,及时了解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使用情况,根据《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就建立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告制度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告制度主要反映各级财政、教育、人社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一)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主要包括:
1.财政专项投入,指各级财政专项用于职教攻坚计划的投入,包括年度预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及追加安排等。不含人员经费(工资、津补贴、奖助学金等)、公用经费和免学费资金等基本支出。
2.教育费附加投入,指本级教育费附加用于职教攻坚计划的投入,原则上不得低于教育费附加总额的30%。
3.学费投入,指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院校,下同)学费收入用于职教攻坚计划的投入,原则上不得低于学费总额的30%。
4.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投入,指有关部门用于职教攻坚计划的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原则上应在总额度的10%-20%。
5.银行贷款,是指职业院校在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用于职教攻坚计划的贷款。
6.社会投入,指有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个人等通过投资、捐赠等方式支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投入。捐赠机器设备等资产须经有资质的机构评估。
7.其他投入,指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投入,如有大额款项应备注说明。
(二)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经费使用情况,主要包括:
1.职业院校综合性建设项目,主要是指用于综合性、公共性、基础性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教学、办公用房、学生宿舍、餐厅等生活设施建设改造,文化体育场地和水电暖设备配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教改、仪器设备购置和其他支出项目等。
2.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是指直接用于实训基地和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的实验实训场所建设及必要的水电暖配备等)、仪器设备购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和其他支出项目等。
二、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表(见附件)由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按规定填报,并经教育、人社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其中,职业院校由教育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省直属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院校)或培训机构填报后,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汇总后报财政厅。
三、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和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和简要分析说明。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逻辑,分析说明要重点报告相关职教攻坚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和教育费附加等规定政策投入情况。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告情况将作为考评各级政府职教攻坚投入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职业教育经费奖励补助因素。
四、职教攻坚计划经费投入统计报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各省辖市、有关县(市)由财政、教育、人社部门以正式文件联合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2010年10月15日前,上报2008、2009年和2010年第二季度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投入统计报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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