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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合格评估试点培训会议的通知

教办职成[2014]350号
2014-09-09 17:32:02  来源:本网站  点击: 次     编辑:wgb    字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教育部将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合格评估,并在今年开展以完善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为目的的试评估。我省试点申请已经教育部同意。受教育部职成司委托,教育部评估工作课题组将于9月中旬在我省举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合格评估试点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教育部领导讲话;

  (二)教育部有关专家进行集中培训,包括评估方案设计与指标解读、平台解析与数据分析、评估方法讲解等。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9月16日下午报到,9月17日至19日进行培训。其中9月17日培训于上午9:00开始。

  培训地点在郑州市紫荆山宾馆(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号,金水路与城东路交口,总机:0371-81676288)。

  三、培训对象

  (一)评估试点省辖市(郑州、平顶山、漯河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的负责人;各省辖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职教教研室主任、评估项目负责人、评估骨干专家人选各1人;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教学校长;

  (三)评估试点学校的主要领导、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部门负责人、数据平台负责人各1人(如学校负责试评工作部门不是教务部门,则增加负责试评工作部门负责人1名),每校4-5人;

  (四)省内其他正式评估骨干专家人选(由省教育厅负责通知);

  (五)相关省(市、区)推荐的评估专家(由评估课题组负责通知)。

  其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的负责人、职成教科科长、职教教研室主任,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只参加9月17日上午会议。其他人员全程参加培训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合格评估是当前中等职业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事关学校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大局,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各评估试点学校要切实重视,校长是试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实施“一把手工程”,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请各市、县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9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电子稿报我厅职成教处邮箱。

  (二)培训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郑州市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三)请参会的学校数据平台负责人、评估专家携带笔记本电脑参加培训。建议其他参会人员也带上笔记本电脑。

  联系人:李 槟,电话:0371-65900978

  邵凌霞,电话:0371-69691876

  邮 箱:65900978@163.com、henanzhijiao@126.com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合格评估试点培训报名回执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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