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教育部将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合格评估,并在今年开展以完善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为目的的试评估。我省试点申请已经教育部同意。受教育部职成司委托,教育部评估工作课题组将于9月中旬在我省举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合格评估试点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教育部领导讲话; 
  (二)教育部有关专家进行集中培训,包括评估方案设计与指标解读、平台解析与数据分析、评估方法讲解等。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9月16日下午报到,9月17日至19日进行培训。其中9月17日培训于上午9:00开始。 
  培训地点在郑州市紫荆山宾馆(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号,金水路与城东路交口,总机:0371-81676288)。 
  三、培训对象 
  (一)评估试点省辖市(郑州、平顶山、漯河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的负责人;各省辖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职教教研室主任、评估项目负责人、评估骨干专家人选各1人;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二)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教学校长; 
  (三)评估试点学校的主要领导、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部门负责人、数据平台负责人各1人(如学校负责试评工作部门不是教务部门,则增加负责试评工作部门负责人1名),每校4-5人; 
  (四)省内其他正式评估骨干专家人选(由省教育厅负责通知); 
  (五)相关省(市、区)推荐的评估专家(由评估课题组负责通知)。 
  其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的负责人、职成教科科长、职教教研室主任,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只参加9月17日上午会议。其他人员全程参加培训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合格评估是当前中等职业教育的一项重点工作,事关学校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大局,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各评估试点学校要切实重视,校长是试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实施“一把手工程”,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请各市、县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9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培训回执(见附件)电子稿报我厅职成教处邮箱。 
  (二)培训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郑州市区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三)请参会的学校数据平台负责人、评估专家携带笔记本电脑参加培训。建议其他参会人员也带上笔记本电脑。 
  联系人:李 槟,电话:0371-65900978 
  邵凌霞,电话:0371-69691876 
  邮 箱:65900978@163.com、henanzhijiao@126.com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合格评估试点培训报名回执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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