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862号)要求,经教师本人申报、学校初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复核,认定河南郑州水利学校冯国华等4053名教师为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已认定的教师每5年需重新认定一次,对认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被认定的“双师型”教师要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企业实践、技能培训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水平,为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和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双师型”教师成长的相关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双师型”教师的工资待遇,并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进修等方面予以优先;要鼓励和支持“双师型”教师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理论和技能水平。
对认定的“双师型”教师,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证书》。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4月21日—30日到郑州市经七路22号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办公楼一楼101室(河南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办公室)领取证书。
联系人:李婉林 李 峥
联系电话:0371-63939462(请提前电话预约领证)
附件:2016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名单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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