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市教研室、教科院、职教中心、职教学会德工委,各地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探索美育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提高教师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同时,为教师参加教育部每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做好基础性工作,提升竞争力,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将举办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美育课“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比赛内容及比赛要求
本次大赛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比赛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使用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或比赛指定参考用书。
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应用微课、在线开放课程等信息化手段。参赛作品包括微课、课堂实录、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四部分;要求进行现场上课,并须在说课过程中对微课、课堂实录予以展示,具体比赛要求详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比赛时间与程序
本次大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先期预赛,选拔选手组建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预赛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决赛拟于2017年9—11月举办,具体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预赛阶段
1.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行组织和选拔(特殊地区另行安排),大赛秘书处为有需要的省市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2.经预赛选拔后参加决赛的选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统一报名(特殊地区另行报名),各单位选拔不超过5名选手组队;每队另报领队1人。各单位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领队登记表”(附件2)、“参赛选手、作品登记表”(附件3),以及参赛选手的微课、课堂实录、教学设计方案和教学课件(按参赛选手分别存放文件夹,文件夹注明参赛教师姓名及工作单位),以“省市-教学设计-美育课比赛”名称命名后打包上传至网络空间,并将文件网络空间下载链接地址及密码统一发送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大赛秘书处专用邮箱meiyuyjh@163.com。
(二)决赛阶段
全国决赛分组进行,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由大赛秘书处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小组进行现场打分。
四、奖项设置
预赛奖项由各单位自行设立;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将获奖作品通过 “中等职业教育(http://www.hep.com.cn/zhongzhi)”发布,以供广大教师交流学习。
五、其他
1.本次大赛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具体组织,未尽事项由以上单位负责解释。
2.本次大赛的全国决赛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承办,并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3.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教师原创,一旦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行备份。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处理权,归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此类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六、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
联系部门: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教育出版事业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 富盛大厦1座17层
邮 编:100029
邮 箱: meiyuyjh@163.com
(二)大赛秘书处联系人
王丹丹:010-58581765/邢燕波:010-58581492
刘鑫鑫:010-58586499/杨 鸣:010-58581012
徐兰芳:021-54998773
附件1: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美育课“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比赛要求
附件2: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美育课“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领队登记表
附件3:2017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美育课“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选手及作品登记表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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