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职成处(职教处、中职处),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成处,各职业院校和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教会精神,“推动建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东部地区职业院校扩大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规模,深化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交流2014年各地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情况,商讨2015年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更好地发挥协作会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进程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拟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2014年年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拟于2014年12月3日报到,4至5日开会。
会议地点:宁波市开元大酒店(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812号)
二、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交流各地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经验和做法;
2.2014年度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工作报告;
3.交流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探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新举措;
会议期间,还将安排考察职业院校,并组织与会职业院校进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洽谈及校企合作办学联谊活动等。
三、参加会议人员
1.邀请教育部职成司有关领导;
2.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职成处(职教处、中职处),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成处负责人;
3.各省(区、市)职业院校校长及相关人员;
4.邀请“长三角”地区企业代表。
四、会议其他事项
1.请各地职成处(职教处、中职处)牵头,组织所属职业院校集体报名参会。并将填写报名回执的与会人员名单于11月22日前发送邮件至会务组(hzbxbm@163.com)。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参会人员食宿费自理,会务费850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参加会议不缴会务费。
3.会议报到当日全天安排接站。如需接站请将到达宁波市的时间(航班号、车次等),务必于11月30日前告知接站联系人。
本会议通知可登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网站(www.svsce.cn)查询。
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010-56249550
姚老师010-56020157
请用邮件报名:E-mail:hzbxbm@163.com
接站联系人:洪丹 13616517595
附件:1.报名回执表
2.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信息统计表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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