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步伐,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我省于今年7月份下发了《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豫教〔2007〕134号),根据该文件要求和部署,各级各部门通过县(市)自评、省辖市复评、教育厅等七部门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和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等层层筛选,确定中牟县等11个县(市)为河南省第二批职业教育强县(市)。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希望被确定为河南省职业教育强县(市)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0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全面改进在创建过程中尚存在的不足之处,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品牌县(市)的优势,进一步做好发展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各项工作,从而有效带动全省农村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参加今年创建活动但未被省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职业教育强县(市)的社旗县等五个县市,为创建活动也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为表彰它们为创建活动所作出的努力,经省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认定社旗县等五个县市为“2007年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县(市)”。“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在明年的创建活动中不需要再次申报,届时由省评审委员会直接考察,对合格的县市认定为职业教育强县(市)。希望各“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条件,改进存在问题,努力争取成为职业教育强县(市)。
三、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大了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希望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严格按照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的要求,努力工作,力争在我省创建出实力更强、标准更高、影响更大的职教强县(市),使职业教育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事厅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河南省农业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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