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 > 教材培训

关于举办职业信息分析师试验性培训的通知(中就培函[2007]29号)

2011-05-27 18:34:06  来源:本网站  点击: 次     编辑:stu2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在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各界推动职业信息分析师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培养能够熟练掌握现代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及信息分析的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应各地迫切需求,拟定于2007年7月29日-8月2日在昆明举办全国职业信息分析师试验性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等级

  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培训内容

  (一)信息化与职业信息分析师;

  (二)信息分析师思维训练;

  (三)信息源与信息采集;

  (四)信息整理的技术方法;

  (五)信息分析中的统计学应用;

  (六)分析报告的撰写方法;

  (七)相关分析软件的使用;

  (八)职业生涯规划中的信息分析;

  (九)案例分析及演练;

  此次培训采取封闭式集中培训,邀请信息分析专家讲座。

  三、培训对象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技能鉴定机构、各类职介人才中心;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研究单位、信息分析部门、统计部门及企业等社会各界从事信息处理、信息分析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报名等级参照《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标准》。

  四、申报

  参加培训的人员统一填写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经本单位推荐盖章,于7月15日之前上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审核。并将原件及4张2寸彩色照片一并于报到当天交会务组签到处。

  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由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职业信息分析师试验性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职业信息分析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职业信息分析师培训的人员提交论文一篇,作为综合评审成绩。论文请于培训结束后十天之内寄到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业服务处。论文撰写要求详见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www.lm.gov.cn),培训鉴定专栏中职业信息分析师栏目。

  此次培训由'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昆明基地(滇池大酒店)'承办。具体培训地点、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补充通知。

  四、监督电话

  单 位: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就业服务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100101)

  联系人: 安 燕、田光哲

  电 话:(010)84661032、84661033

  传 真:(010)84661030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推荐资讯
2014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全面开赛
2014年河南省中等职业
省政府召开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省政府召开职业教育攻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
河南省职业教育工作推进会在济源召开 徐济超副省长作重要讲话
河南省职业教育工作推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